各学院、研究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础研究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基础科学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2〕22号)、《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浙科金发〔2020〕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年度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启动2024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第一批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遵循科研发展规律,坚持自由探索和需求牵引系统部署,聚焦“315”科技创新体系,深入实施“尖峰计划”,推进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融通发展,全方位谋划基础学科人才培养,采取宏观引导、自主申请、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资助机制,项目申请采取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审核推荐制。
二、受理类型
(一)2024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第一批项目按照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杰青”)、重点项目、探索项目、联合基金四个类别组织申报,申请“杰青”、重点项目和联合基金重大(点)项目的负责人需具备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或国家级科创平台支撑条件。
(二)省自然科学基金与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冠名设立华东医药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与白马湖实验室冠名设立白马湖实验室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与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气象局、丽水市人民政府、北京中卫生物科研转化研究中心等联合资助方设立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引导和整合社会资源投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解决相关领域、行业、区域和企业创新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详见附件)。
(三)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和杭州、衢州联合基金项目将纳入第二批项目,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三、申报要求
申请人应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至第十六条相关条件和申请通知有关要求,依托单位要做好项目申请的服务指导和择优审核。申请人应是学校在编教职工(截止6月12日)。6月12日之前未在人事系统库名单中的不予申报今年的省基金项目。
(一)限项申报
1.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申请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和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数不超过1 项。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除项目负责人外排名前3 的参与人,下同),同一年度参与申报项目数不超过2 项。
2.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在研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为1 项,在研期间可再承担省杰青项目最多不超过2 项。已承担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仅可再申请省杰青项目。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在研项目数不超过3 项。
3.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同年度立项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超过1 项;相同层次人才计划项目1人只允许获得1项,不得逆层次申报。
(二)聚焦重点领域。围绕“315”科技创新体系重点领域和基础学科研究领域申请数一般不少于80%。
(三)突出需求导向。联合基金项目应对照申报指南中明确的研究内容或资助方向、绩效目标和学科代码等进行申报。
(四)积极培育青年科研人员。基金重点项目的申请人中应有一定比例为40周岁以下的科研人员;根据《关于鼓励和支持女性科技人才更好发挥作用的若干措施》(浙科发规〔2023〕13号)有关要求,“杰青”、探索青年项目的女性科研人员申请年龄放宽到不超过42周岁;有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的依托单位可审核推荐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申请探索项目;探索公益项目的40周岁以下申请人比例一般不少于50%。
(五)实行限额推荐。基金重点、探索项目由各学院在择优遴选的基础上限额择优推荐。
(六)严格遵守科研伦理和保密规定。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项目实施过程中凡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等科学研究,须严格执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涵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七)强化科研诚信。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多头或重复申报等科研诚信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浙江省科研诚信信息数据库。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申请书相似度审查,对相似度30%以上(含)的取消申报资格,按形式审查不通过处理,存在科研失信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填报时间:
1.教师在线填报申请书时间:6月12日-7月4日,提交时间截止7月4日16时。2024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第一批项目采用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申请人请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网络申报(网址:
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item/detail/index.do?impleCode=ff8080815d551320015d58a5a2f200222331001216001&webId=1),点击“在线办理”,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申报项目。申报须知请参看附件。
(二)涉及到人体或动物实验伦理的项目伦理材料今年实行校内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填报,系统提交时间截止6月20日17时。填报网址如下:
1.人体伦理:
http://ehall.zjnu.edu.cn/new/indexzjnu.html?type=server&appid=6219943389995003。
2. 动物试验伦理:
http://ehall.zjnu.edu.cn/new/indexzjnu.html?type=server&appid=6219916678128036。
待网上流程走完学校伦理委员会审核盖章后,将统一电子扫描件反馈至学院科研秘书,然后上传申报系统。
(三)学院(研究机构)集中报送评审排序后(按照各学院分配名额+参与学校评审名额)的项目汇总表(电子扫描材料)发送至1791687679@qq.com。截止时间:7月4日下午16时。往年未获立项的相关学院根据省基金名额分配原则今年不分配相应的名额,但相关学院可以上报不超过两项,且全部参加学校的评审。
2024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因此,各学院需组建专家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认真指导,并对《申请书》进行评审根据各学院分配的名额择优申报。学院评审时,在坚持质量优先和公平公正原则的前提下,适当兼顾青年项目的特殊性。
(四)学校集中审查时间:7月4日-10日。学校对申请书人的申请资格、项目材料进行审核,如符合要求,学校统一提交至上级主管部门。
(五)请对照以下清单提交材料(打“√”部分),电子版发送至1791687679@qq.com。
序号 | 提交材料 | 电子版 | 纸质版 | 要求 |
1 | 探索项目(青年、一般、公益)汇总表 | √ |
| 纸质材料需学院分管副院长签字、盖学院公章。扫描成pdf形式上交。 |
2 | 伦理审查表 | √ |
| 网上办事大厅提交材料,并将伦理申请表于6月20日之前打包电子版发送至1791687679@qq.com, |
3 | 实验安全评估表 |
| √ | 立项后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各学院分管实验领导签字学院备案。 |
特别说明:①伦理审查今年实行网上办事大厅上报,待网上流程走完科研秘书统一将本学院伦理审查表以电子稿的形式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学校将统一盖章版电子扫描件反馈至学院科研秘书,然后上传申报系统。②学院汇总表中探索项目(青年、一般、公益)、重点项目根据分配的项目数择优上报。④实验安全评估各单位按照学科领域对申报教师的申请书进行专家辅导,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2-3位)进行实验安全评估审查。
四: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蔡淑建,82282542(办公室电话)
学校“2024年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交流群”:211215141
办公地点:行政中心南楼222室(项目管理科)
2024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docx
2024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第一批项目指南.pdf
博士后申请2024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承诺书(模板).docx
2023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专项初审材料限项项目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