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负责人:
按照《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科教〔2023〕1 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并于 2024 年 1月 15 日前通过“浙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http://pm.kjt.zj.gov.cn/)提交项目合同书,逾期未提交的视同放弃项目立项资助。省政府研究室招标项目由省政府研究室负责项
目合同书的签订、中后期管理及验收工作。
学校联系人:
科技处蔡淑建:82282542
浙江师范大学2024 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立项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