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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2027年度浙江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培养项目被托举人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处   发布日期:2024-11-20

各单位、部门:

按照《关于开展2025-2027年度浙江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江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培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经有关单位自愿申报、省科协评议,确定浙江省电力学会66家单位拟2025-2027年度浙江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培养项目实施单位,学校限额1项。现对做好被托举人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至20241125日下午17:00止,将相关材料提交至科技处,由于限额申报过期不在接受相关材料。

二、年龄条件

被托举人应为199311日后出生(含),女性或医学领域可适当放宽至199111日后出生(含)。

、遴选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公开发布正式遴选通知,在本学科领域或本单位作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青年科技人员参与申报,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被托举人应当具备以下基础与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二)严格组织遴选。制定遴选办法,明确遴选标准和程序,组建同行专家评议组,组织召开遴选评议会议,推选出被托举人提名人选。

(三)规范公示程序。应将被托举人提名人选姓名、年龄、研究领域、工作单位等信息,在本学会或基层组织所在单位官方网站等平台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四)强化人才吸纳。各项目实施单位要积极争取将参与申报的青年人才吸纳为省级学会或基层组织的会员,并积极推动被托举人进入理事会、专委会、工作委员会及相关科技组织等任职,建立联系服务青年科技工作者的长效机制。

     四、专家评审

省科协组织专家对单位上报的被托举人进行评审,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托举资格,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并发文公布。

     五、材料报送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进行申报。申报人按要求填写《2025-2027年度浙江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培养项目被托举人提名表》(附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并电子稿提交至邮箱1791687679@qq.com。

 六、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科技处蔡淑建82282542

2025-2027年度浙江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培养项目被托举人提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