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金华开发区经发部,市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强市首位战略,助力实施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进一步推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技术和战略前沿技术, 取得一批支撑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标志性创新成果,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金华市科技计划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金市科〔2024〕50号)《科技计划主动设计项目“揭榜挂帅”工作方 案》(金市科〔2022〕1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 2025年度金华市科技计划主动设计项目(以下简称:市主动设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2025年度市主动设计项目申报指南面向市区和有需求意向的县(市)进行编制,分市级指南和市县联动指南(见附件 1 ) 。
( 二 )申报单位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申报,且申报的项目必须由企业牵头或参与,研究内容不限于申报指南内容,绩效目标不限于申报指南相关指标。
(三)优先支持以下条件项目:
1.市十条重点产业链、市级以上重点平台及创新能力突出的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
2.优先支持45周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以及具有高级职称的科研人员申报的项目;
3.优先支持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4%以上的企业申报的项目。
(四)未按《金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线上信息补录的通知》完成信息补录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五)科技合作申报的项目,立项后财政补助金额外拨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50%。
(六)申报项目的主体,需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项目组成员学科专业结构合理,且须达到6人以上(含项目负责人)。
(七)有终止或验收未通过项目需清退财政经费超过3个月未退回的单位不得申报。
(八)对违反承诺、列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名单,或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存在联合惩戒记录的单位及个人不得申报。
(九)项目申报单位须签署上传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项目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确保 内容真实可信,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涉及违反承诺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取消3年内市科技项目申报资格。
(十)各归口管理单位要严格履行推荐主体责任,要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二、申报方式及立项资助
(一)网上填报。项目申报单位于2025年7月25日24:00 前,通过“金华科技大脑”首页—“办事大厅一主动设计项目申 报(业务办理)”模块进入点击“政府榜单”— “立即揭榜”进行网上申报,规范填写申请表、可行性报告等材料。申报的项目需提供查新报告;与院校所合作开发的,需附相关合同(协议) 等材料。
(二)为保障项目评审的公正性,申报单位编制的项目可行性报告、查新报告、产学研合同等所有附件,对承担单位、合作单位、项目组成员等信息应予以规避。
(三)市科技部门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受理审核申报材料,组织立项评审,采取竞争性择优选择方式立项。根据 2025年度市主动设计项目总体布局和项目资金安排及评审结果, 市区立项数不超过4项,按市级政策支持;县(市)立项数根据县(市)需求意向确定,按县(市)政策支持。
请各相关县(市、区)科技局和市有关单位接通知后,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确保按时申报。
三、咨询方式及注意事项
1.业务咨询:
科技处 项目管理科 吕老师 82283319
2.注意事项:
金华市主动设计项目需要和企业合作申报,自筹经费由企业出资,如财政经费缩减,企业自筹补足。
附件:
附件1 2025年度金华市科技计划主动设计项目申报指南(榜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