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研究机构: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知要求,请组织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做好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计划任务书的填写工作。具体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收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通知》(以下简称《批准通知》)后,请认真阅读填报说明,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项目管理办法(可查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方网站首页“政策法规”栏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规章制度),按《批准通知》的要求认真填写和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
二、填写《计划书》时要科学严谨、实事求是、表述清晰、准确。《计划书》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相关项目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将作为项目研究计划执行、检查和验收的依据。《计划书》各部分填写要求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预算制和包干制两个版本(附件2-3)。其中,预算制项目应根据批准的项目资助额度,按规定调整项目预算,并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预算表编制说明》填报资金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附件4)。
三、如《申请书》中有合作单位,需要向合作单位拨款的,请在《计划书》的预算说明中明确外拨金额,并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模板见附件5,该合作协议不需要提交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并填写《科研项目合作经费使用承诺书》(承诺书须由合作方负责人签字)(附件6);如不需要向合作研究单位拨款的,可以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但应在计划任务书予以明确。合作协议的签署须从网上办事大厅走合同审签流程(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后,在“部门服务事项”栏选择“审计处”-“社科处、科技处合同审批流程”)。
四、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注意事项
(一)电子版提交时间
1.提交电子版计划书的截止时间;2025年9月5日16点:
2.学校审核后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截止时间2025年9月12日16点。
(二)纸质版提交时间
(1)待计划任务书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上审核通过后,2025年9月20日之前,系统中状态显示“NSFC已审核”或“等待NSFC接收纸质”,项目负责人打印纸质版《计划书》(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右下角版本号与电子版一致),项目负责人《计划书》尾页亲笔签名,还需单独打印申请书最后两页(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需亲笔签名,其中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发送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和所承担的研究工作;有合作单位的,还需加盖合作单位印章)并装订在计划任务书之后。以上完成后交于本单位科研秘书。
(2)2025年9月22日前,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将本单位教师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计划书纸质版统一交至项目管理科(行政南楼222室)。如本单位有青年基金项目的,一并提交《浙江师范大学科研经费“包干制”使用承诺书》(附件7)。
请按照以上规定及时提交电子版计划书,并报送纸质版计划书和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未说明理由且逾期不报计划书或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者,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未按要求修改或逾期提交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者,将视情况给予暂缓拨付经费等处理。
五、联系方式
科技处项目管理科,蒋老师,82282265
附件1:2025年浙江师范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清单 .xls
科学技术处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