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我校横向科研项目的管理,现将项目管理流程公布如下:
一、立项管理
1.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委托单位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2.项目负责人起草合同,合同示范文本详见附件2,合同相关研究内容由双方拟定。非示范文本合同,需在合同中加入 “项目经费按照浙江师范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使用”条款;或者提供《横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一份。
3.项目负责人把合同电子稿(科研诚信承诺书、横向科研经费列支“十不准”、项目组成员表需项目负责人签字,电子签或纸质扫描件单独上传附件)上传至合同管理系统(通过个人账号登入网上办事大厅找到审计处—合同管理—起草合同—社科处、科技处合同审批流程,管理系统入口网址:http://ehall.zjnu.edu.cn/new/indexzjnu.html),视合同金额履行审签手续,详见《浙江师范大学合同管理办法》(附件1)。
4.研发类合同(需使用: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或技术开发(合作)合同),可以申请办理免税,设计、测试、评估、规划、调查等技术咨询与服务类合同不能申请免税。办理免税请联系人钱卫,联系电话短号:560830,地址:行政南楼228。
如合同需申请办理免税,请在审签意见中注明申请免税。
5.合同管理系统审签手续完结后,合同文本生成学校电子合同章,项目负责人可自行下载打印,待委托方签章后项目负责人将双方签章后的完整合同再上传至合同管理系统。
二、经费管理
1.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由委托单位拨付到学校。项目负责人及时到财务系统确认是否立项或追加。
2.项目经费卡根据合同研究期限设立截止时间,过期将不能办理报帐,申请重要事项变更--项目延期后(见附件7),可继续使用。项目结题后经费转到负责人横向发展基金卡,可继续使用。
3.项目负责人进财务系统查询项目经费,按学校相关规定在计财处办理科研经费报账。
三、结题管理
1.合同履约并全部到款后,项目负责人方可办理结题,以下材料需提交科技处。《横向科研项目结题备案表》。
2.横向科研项目按当年实际到款额的等级分配当年业绩分;项目结题后,按整体项目等级一次性补足业绩分并奖励。
联系单位:科学技术处地方合作科(行政中心南二楼228室)
联系人:钱卫,办公电话:82282685(校内 682685)
附件:
4.科研诚信承诺书和项目信息及项目组成员情况V3.0-2025.03.27.doc



